全体2022级、2023级以及2024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6〕273号),《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60号)文件规定,依据《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细则》、《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学院组织开展了本科学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定工作,经学生申报,基本条件审核,学院材料复核与赋分,共评定53名本科学生获得2024/2025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具体评定结果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18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0月18日16:00 前通过各年级辅导员查询和反映。
经济学院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名单.xlsx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