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1浏览次数:0

各位老师,您好!

经济学院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资格申报现在开始,请国贸系教师比照“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和上岗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见附件),填写“浙江工商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于96日(下周二)上午之前递交至学院,具体联系人蔡建华,邮箱地址:cjh_0821@yahoo.com.cn。谢谢!

江工商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和上岗条件的规定的通知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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