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法〔2015〕105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基本要求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2.此次申报的成果奖应具备下列条件:省内首创;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2013年以来完成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于已获得过历次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3.所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4.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并优先支持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5.鼓励各级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研究实践及推进学生转专业、青年教师助讲制度、加强学生学业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成果申报。
6. 鼓励并优先支持整合全校资源、交叉融合、优势互补的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的成果申报。
二、推荐名额和评审办法
1.我校可推荐10项成果申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中申报省级一等奖数不超过总推荐数的50%。
2.本次教学成果奖釆取限额推荐、差额评选的办法,各部门申报的教学成果基础名额为2项,获得2014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部门可在基础名额之外增加1项。
3.成果材料收集汇总后,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对各部门推荐的成果进行评审,择优评选出10项省级推荐教学成果。
4.最终确定的推荐成果中,有未获得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则该成果将确立为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三、评审材料要求
成果完成人及所在部门须填报递交:
(1)《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及25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附件2)(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纸质材料一式5份)
(2)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5份)
(3)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材料一式1份)
请各部门在 2016年2月26日 前 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文档发送至wrda@zjgs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28877212 短号: 636210
附件1:2016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doc
教务处
201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