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2015-2016学年第2学期)

发布时间:2016-04-19浏览次数:0

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检查规定》(浙商大教[2006]124号),教务处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7周至第9周(412日—429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1.本学期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2.上学期试卷质量和批阅情况;

3.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4.授课提纲上传及规范情况;

5.上学期“协同育人”工作开展情况;

6.  课堂教学创新和学业管理实施情况;

72015届毕业论文的相关纸质留档材料。

二、检查方式

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

(一)学院自查

1.各学院()在第7-9周对以上检查内容进行普查,院()领导要深入了解本部门的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2.各学院(部)应召开多种形式的教师、学生座谈会。具体规定如下:由学院(部)领导主持召开的学生座谈会不少于2次,参加座谈的各年级、各专业学生代表人数每班不少于2人;另外学院(部)领导还应主持召开至少1次教师座谈会,各系或教研室应进行1次以期中教学检查为主要内容的教研活动,了解各任课教师执行授课提纲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交流任课教师为提高教学质量采取的改革、创新措施及效果。

要求各学院(部)在414日前将教师座谈会时间告知教务处及本学院校级督导。同时,请各学院(部)做好座谈会的记录。 

另外,在学生座谈会上,请根据学生班级所反映的课堂教学情况调查结果,有针对性的进行深入了解和沟通。座谈会反映的有关教师的教学情况,请各学院及时反馈给各有关任课教师,涉及外院(部)教师的情况,请及时填写“教学问题联系单”(附件1),由教务处统一转发到相关学院(部)。

(二)学校抽查

1.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每个学院抽查4门课程。

2.试卷质量及批阅情况,将在检查当天随机抽取4门课程的试卷。

3.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各学院需准备好系(室)教研活动记录本。

 4.青年教师教学情况(上学期未检查过的),检查教师的教学大纲、授课提纲和课件(电子版)。

三、检查小组及日程安排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教务处将成立4个检查工作小组赴各学院集中检查。检查工作组成员由教务处领导、校级督导和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

小组

学院

时间

人员

一组

(组长:厉小军)

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

428日(周四)下午:1:30-3:30

袁安府、张树新、高小根、王莉、侯铮铮

财会学院

统计学院

429日(周五)下午:1:30-3:30

吴晖、郭宝才、李珏、高小根、王莉、侯铮铮

二组

(组长:华就昆)

法学院

旅游学院

428日(周四)下午:1:30-3:30

曾赟、徐日辉、王任达、陈力、马东梅

外语学院

东语学院

艺术学院

429日(周五)下午:1:30-3:30

鲍文、宋鸿波、姜群星、陈昊、王任达、陈力、马东梅

三组

(组长:林家莲)

人文学院

公管学院

428日(周四)下午:1:30-3:30

周志平、何翔舟、张兴琳、赵霞、郝铮

食品学院

环境学院

429日(周五)下午:1:30-3:30

凌伟鸣、熊春华、张兴琳、赵霞、郝铮

四组

(组长:凌伟鸣)

马克思学院

金融学院

428日(周四)下午:1:30-3:30

杜利平、阮洸华、王金萍、李淳、朱晓华

信电学院

信息学院

429日(周五)下午:1:30-3:30

吴承健、邹立华、王金萍、李淳、朱晓华

四、总结

各学院在了解和分析前阶段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基本情况后,发现和总结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2),在510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ichun@mail.zjgsu.edu.cn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果将纳入2016年度学院教学工作量化考核,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的附件.doc

 

教务处

       201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