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检查规定》(浙商大教[2006]124号)文件要求,教务处根据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9周至第11周(4月17日-5月5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1.本学期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2.本学期实验报告布置与批改情况;
3.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4.授课提纲上传及规范情况;
5.上学期“协同育人”工作开展情况;
6. 2016届毕业论文的相关纸质留档材料。
7.上学期试卷质量和批阅情况。
二、检查方式
1、鉴于在专业评估和审核评估中,以上内容校级督导和学院都已进行了检查和自查,因此,在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中不再重复抽查。
2、由各学院(部)领导主持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结合专业评估和审核评估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讨论。另外,各学院(部)将座谈会时间告知本学院校级督导一同参加。同时,请各学院(部)做好座谈会的记录。
三、时间要求
各学院于2017年5月17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表)1份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blj@zjsu.edu.cn .
联系人:白丽君,电话:28877208。
教务处
2017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