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度教职工个人考核的通知”精神,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年度考核办法》(浙商大人[2011]133号)文件,确定经济学院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和程序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5日前各位老师将《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填好交院办(注意:考核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不要加宽,本人签名)。
2、在第17周前学院召开考核会议。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计算教师2017年的科研工作量;教学工作考核按2017年二个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分的平均分数情况确定。
4、2018年1月16日前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考核等级。
5、2018年1月19日前考核表交校人事处。
二、考核等级排序原则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教学科研人员、行政人员评定优秀的比例为参加考核人数的20%。
2、教学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平时工作表现权重比例分别为50%、40%、10%。也就是这三项工作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如60位教师参加考核,科研分最高者为60,最低者为1,相同分的并列,乘以权重50%;同例,教学分也依次排列,乘以权重40%;工作表现乘以权重10%),按得分高低确定优秀人员。
3、教师的科研分按照学校的科研分计算办法计算得分;教学分在完成规定工作量350课时/年/人的情况下,按教学质量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平时工作表现由学院领导和全体行政人员按照10分制(小数点后保留1位)给每个教师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数。
4、行政人员的考核分确定原则:请全体教师按照100分制给每个行政人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数,占总分的45%;院领导给行政人员打分的平均分占总分的55%。二者相加后按得分高低确定优秀人员。
三、学院成立2017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和各系、室第一负责人组成。
四、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五、以上考核办法于2017年12月26日由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17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