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18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18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学校要求,为保证我院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质量,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评选。
二、工作要求
1.名额分配。我院分配到的可推荐名额为4人。
2.人选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前期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申报材料,从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推选出4位,推选结果在全院公示两天。获得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推选的同学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将表格交至经济楼427,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在打印《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须严格按照附件样式用A4、70g以上纸张按附件样式正反面(不可加页)、一式2份自行印制(请各学院在整理材料时严格把关,申报同学所交表格须严格按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中的格式说明,务必参照,如有格式问题一概退回。))。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经济学院
2018/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