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班级、全体同学:
在学校寝室安全大检查中,发现以下同学存在使用违章电器的现象,违反了我校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浙商大后勤<2011>181号)第二章第十条的相关规定,为严肃校风校纪,经研究决定,给予王莹等同学58名同学通报批评。其中本科14级许斌成、杨福军、夏豪杰、戚山明、何柏彬、研究生16级张忠益等6位同学两次查到违章电器,将上报学校予以相应处分。
希望以上同学能深刻反思,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公寓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希望其他同学以此为戒,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一名遵纪守法、奋发向上的大学生。
附件.
本科生:
2016级
王莹 王杰 柯依吟 汤骐萌 岳 媛 钱琴芳 李寅 陈佳婷 徐 璐 袁丽平 李维彦 杜 敏
张玉滢 颜冰露 林乐佳 张亦弛
2014级
许斌成 赵哲彬 杨福军 李 宁 唐一鸣 朱晓峰 林金克 李雅月 陈思琪 陈露文
金佳妮 王雅琪 夏豪杰 戚山明 窦耀琪 杜佳乐 王成男 张颖 何柏彬
研究生:
2016研
祖昊然 冯巧娜 赵 莹 陈 静 张亚迪 何慧竹 王丹妮 孙 丹 冯 慧 刘晶瑞 徐 苗
占智康 包 勉 李 涛 彭之誉 张忠益
2017研
王先梅 刘 芳 谷玮玮 李 雪 张 俊 谢 丹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