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文件
浙商大经学〔2018〕4号
关于给予朱晓婷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经济学院各班级、团支部:
在近期学校寝室检查中,发现以下同学违反了《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严肃校风校纪,经研究决定,给予朱晓婷等同学通报批评。名单如下:
朱晓婷 许振峰 方奕辰
希望以上同学能深刻反思,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公寓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希望其他同学以此为戒,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一名遵纪守法、奋发向上的大学生。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