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5〕141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19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及条件
1. 申报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1月19日。本次申报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一、二年级学生为主,三年级学生为辅。学院评审推荐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7日。
2. 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已主持2018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申报)。作为项目组成员,同期参与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每位指导教师当年限指导5项。
3. 学校鼓励学生跨学院组队申报。
4. 重点项目经费:1200元/项;一般项目经费:800元/项。
二、 具体步骤及要求
1. 指导教师首次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教务系统教师工号。学生首次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生学号,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
2. 申报工作操作流程:学生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大学生创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登录教务处网站→竞赛&创新活动网报名——上传报名材料——导师登录评审——学院管理员分配评审专家——专家进行评审——学院创新项目分管领导确定推荐校级项目——学院管理员修改推荐校级项目资助资金、导出推荐校级项目数据汇总表——打印汇总表并由学院创新项目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交至教务处文科中心(文科楼425办公室)。
3. 各学院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学院2019年度创新创业活动计划,适当调整院级创新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创新创业项目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确定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要求及标准,做好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向学生说明申报的要求和流程。
4. 学生根据校、院创新项目的申报精神,按网上申报的要求进行操作。各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不超过5人。为保证创新项目的顺利进行,凡经学校立项的项目每2个月至少登录竞赛创新活动网一次,记录项目进展。
5. 每个创新项目原则上需有1-2位指导教师,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学院审核。校级创新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指导教师应参与项目组方案的制订,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活动,学院管理员应配合指导教师做好项目跟进、日志检查等相关工作。
6. 各学院需根据学校要求对学生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认真评审。
7. 申请创新项目的主持人和成员均需登录系统填写本人有效工商银行卡号、手机长号,否则不予立项。
三、 推荐项目计划数
| 2019年度各学院推荐项目数一览表 | |||||
| 序号 | 学院名称 | 重点项目(项) | 一般项目(项) | 项目总计 | |
| 1 | 财务与会计学院 | 10 | 23 | 33 | |
| 2 |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 5 | 11 | 16 | |
| 3 | 法学院 | 7 | 17 | 24 | |
| 4 | 工商管理学院 | 12 | 27 | 39 | |
| 5 | 公共管理学院 | 8 | 20 | 28 | |
| 6 | 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 | 11 | 26 | 37 | |
| 7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14 | 20 | |
| 8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7 | 16 | 23 | |
| 9 | 金融学院 | 9 | 20 | 29 | |
| 10 | 经济学院 | 7 | 17 | 24 | |
| 11 |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 10 | 23 | 33 | |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 | 2 | |
| 13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8 | 19 | 27 | |
| 14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10 | 24 | 34 | |
| 15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9 | 20 | 29 | |
| 16 | 外国语学院 | 8 | 19 | 27 | |
| 17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11 | 25 | 36 | |
| 18 | 艺术设计学院 | 9 | 21 | 30 | |
| 总计: |
| 148 | 343 | 491 | |
请各学院于2018年11月27日前完成2019年度校级创新项目立项评审推荐工作,并将学院立项推荐项目汇总表送至教务处文科中心。
联系人:舒慧东,文科楼425办公室,联系电话:28008758。
另,请各学院项目申报人加入“浙商大2019校创交流群”,QQ群号为:693284725。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考《浙江工商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5〕141号)文件。
附件1: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申报学院工作网上操作流程图.doc
教务处
2018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