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经济学院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和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9浏览次数:1

各团支部、学生会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团委研究,报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准,于20181030日召开经济学团员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本次大会的主题是:在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经济学院的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为开好本次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

(一)筹备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彬(女)  

(二)工作小组

组长:郑云华

副组长:窦铂雯(女) 邵月华(女) 梁紫微(女)

陈倩倩(女) 裘思航(女) 马媛媛(女) 郭冠宇    

资料组:雷夫恒 卢吉民 卢健义

宣传组:周诗依(女) 陈奕羽(女) 黄富良

签到组:朱楚涵(女) 方甜甜(女)  

引导组:丁  易(女) 张旖琦(女) 张婧怡(女)

机动组: 桑若琦(女) 江佳铭(女)

二、筹备工作

(一)宣传教育工作

    各基层团支部、学生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团委委员)候选人、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的推荐提名工作作为重要的大事抓好,明确选举程序与选举办法;并在全体青年团员和学生中传达本通知,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使全体青年团员和学生关心并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本次大会。

(二)代表的推荐提名及选举工作

    根据《团章》及《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领导组讨论决定,团代表正式代表70人,学代会正式代表41人;各团支部推荐选举出席团代会的代表,各班班委会推荐选举出席学代会的代表。代表的推荐提名选举工作按照《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团代会、学代会选举办法》进行。

)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及选举工作

    经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准,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代表委员会由20名委员组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提交正式会议选举的团委委员正式候选人5名,差额1名;学生会委员正式候选人20名,差额6名。选举工作由大会秘书处主持,选举结果会后通过网络公布。

三、筹备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10101025日):代表选举、团委委员候选人和学生委员候选人提名。

    11010日,院团委、院学生会向各选举单位下发召开代表大会的通知及有关文件,各选举单位酝酿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酝酿提名团委委员候选人和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报院团委、院学生会审批。

    21025日,由组织组汇总各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名单,交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

    31026日,召开各选举单位临时负责人会议,通报代表选举和资格审查情况。

(二)第二阶段(10271029日):划分代表团,提出团委委员候选人、学生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1.工作小组划分代表团,并提出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名单。

    2.院团委、院学生会在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团委委员候选人和学生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的基础上,酝酿提出团委委员候选人和学生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

(三)第三阶段(1029-1030日):召开筹备会议和正式会议。

    11030日,召开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与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本次大会是我院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大事。面临新的时期、新的挑战我们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扬民主,深入交流,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上把本次大会开好。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委员

201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