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学术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6浏览次数:0

各位老师:

根据浙商大经济(2018)7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团队建设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学院工作的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启动学术团队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原则

1.院级学术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每个团队不少于一名教授,三名高级职称。

2.院级培育团队不少于3人。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团队申报。1214日前,学术团队负责人参照《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团队建设暂行办法》(浙商大经济(2018)7)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团队申请表》。

2.材料审查及网站公示。1228日前,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团队申报的基本条件,负责核实申报材料,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确定团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18126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团队建设暂行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团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