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商大经济(2018)第7号《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团队建设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学院工作的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启动学术团队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原则
1.院级学术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每个团队不少于一名教授,三名高级职称。
2.院级培育团队不少于3人。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团队申报。12月14日前,学术团队负责人参照《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团队建设暂行办法》(浙商大经济(2018)第7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团队申请表》。
2.材料审查及网站公示。12月28日前,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团队申报的基本条件,负责核实申报材料,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最终确定团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