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毕业班同学:
根据学校安排,日前已启动非毕业班素质评价工作,今年由于疫情特殊情况,学生当前仍以居家为主,素质评价工作存在一定困难,经学院研究,现对非毕业班素质评价工作作如下安排:
1.4月15日前,完成个人自评、学生代表评议、辅导员评议,专业素质成绩核算,个人记实申报全部信息提交;
2.专业素质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缓考科目暂不计入;
3.个人记实等加分信息需有证明材料(电子版即可),手上有的先提交,没有证明材料的先不提交(如有部分同学证明材料在宿舍又没有电子备份),等正式开学后再补交;个人记实申报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院予以相应处理。
4.各年级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素质评价工作,各年级辅导员指导各班级开展素质评价工作,各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负责班级素质评价具体工作,具体分工由各年级辅导员商议确定。
5.我院素质评价按照专业排名,各班素质评价成绩经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天)无异议后交由辅导员审核汇总,进行年级专业排名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6.各年级专业素质测评成绩公示无误后,依此为基础开展后续评奖评优工作。
7.素质测评工作期间有相关疑问,请以班级为单位,咨询辅导员老师。
9.素质测评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每位同学务必引以重视,配合班委、辅导员认真完成该项工作,及时查看相关通知。
10.班委在与班级学生确认成绩和素质测评结果时,务必确保每位同学收到并确认个人成绩,每位同学认真查阅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11.未定事宜和最终进展,视疫情发展情况和开学情况再研究决定。
12.素质测评工作所需参照文件、表格、模板等详见附件。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