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1浏览次数:0

各位2021届毕业生:

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现已启动,为积极落实此项工作,学院依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学[2015]222号),结合学院实际,公布本通知。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经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成员如下,学院领导、系室主任、学办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随机抽取)、学院纪委委员。

二、预推免程序

(一)自愿申报。

研读学校文件根据推荐条件,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浙江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生汇总表》《推免承诺书》以“推免生+班级+姓名”命名,发至邮箱735515863@qq.com,并将纸质表(申请表、汇总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经济楼431办公室郑云华老师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16:00。

(二)初审公示。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按照相关要求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公示并签订相关承诺书,初审公示时间6月1日—6月3日。

(三)综合审查。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学校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审查。时间:6月4日13:30-15:30,地点:经济楼416。

(四)公示及上报。

推荐人选及备选人员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或联系学院郑云华老师(电话:28008055,经济楼431室)。公示期满后,将上报学生处。

三、附件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关于修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汇总表

附件4:推免承诺书

 

经济学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