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举办第十二届“经济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浏览次数:0

经济学院全体教师、各班级:

为了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培育学生创新精神,鼓励我院广大学生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创新创业等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核心竞争力,同时为2021年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做好前期准备。经研究决定,2020年在我院学生中开展第十二“经济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结合我院具体实际,现就开展“经济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和选题范围

参赛对象为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研究生,选题范围为学术科技类和创业计划类。因与2021年校“希望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省“挑战杯”相连,强烈建议申报参赛的作品以人文社科调研报告和论文为主。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 A、B 两类: 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 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 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二、组织领导

“经济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由学院党政共同领导,经济学院团委负责具体实施。

三、竞赛活动开展流程

“经济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活动,贯彻“立项管理、教师指导、学生自主完成”的原则,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自行选题、自行选择校内外教师指导。其主持人在731前时将电子版和汇总表发至学生会科技部邮箱jjxykjbdw17@163.com课题主持人只能是经济学院学生。

2.学院根据课题情况,确定立项作品并由学院发文公布经济学院“经济杯”学生科技作品竞赛立项课题。

3.立项课题组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课题研究。充分利用暑期实践,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分队进行课题调研和相关实践活动。对于部分重点立项课题优先允许其成立社会实践团队开展调研。

4930日前,立项课题组向学院团委提交课题研究成果,逾期不提交的视为主动放弃立项,原则上放弃立项的课题组成员次年不得再次申报“经济杯”课题。

510月末到11月初由学院组织专家开展文本评审、终场答辩,并进行表彰,对于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或者已经在实际生活中得到开发应用的科技创新成果在评选中将予以优先考虑。

四、奖项设置及奖金金额

为了推动“经济杯”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深入开展,每年对于获奖作品团队及其指导教师(学院以外的指导教师奖励由院务会议决定)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具体奖项和奖金金额如下:

奖项

数量

(视队伍情况)

奖金(视队伍情况)

课题组成员

指导教师

一等奖

3

1000

800

二等奖

5

600

500

三等奖

8

400

300

备注:获奖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根据在课题完成中贡献大小分享奖金,具体由课题组主持人负责分配;获奖课题指导教师如果有多名的,则由多名指导教师分享奖金,具体由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进行分配。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七、报名注意事项:

1:鼓励“经济杯”优秀课题同时申报12月份开始的由教务处负责的校级大学生创新项目、省级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2:报名以个人或团队报名,团队报名人数建议不要超过5人。

 

第十“经济杯”时间安排

7月下     学生完成经济杯的申报工作

89月   立项组进行课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

10月上旬   上交调研成果及结题表

10月末至11月初  由学院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表彰,优秀作品准备参加更高级别的比赛

附件:1.通知及经济杯申报表

2.2019年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推荐选题

3.2019年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授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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