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8〕269号)规定,现学院组织开展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素质评价的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均列全班(全专业、年级)前10%。
6.体质测试成绩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当年度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
特别说明:学生素质评价的专业素质和基本项名次未进入前10%、但均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并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并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名额分配
由于今年具体的国奖名额暂未公布,暂参照去年的分配数额,2人。
三、申报流程
1.申请材料提交
申报的同学需在9月30日10:00前填写附件2“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附件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并发送至邮箱zjgsuxsgz@163.com;同步将纸质证明材料提交至经济学院427办公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所填表格的相关荣誉、获奖的先后排序(2019年度综合、能力、单项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证书暂不需要提供)
2.学院评审
经济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结合学生自主申报的情况,共同评审出4位同学。(按得票数作先后排序)评审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因今年增设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环节,学校公开评选出3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校特别评审活动),不占下达到各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并从中选拔推荐1人参加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活动。
学院评审委员会需评审出4位候选人(按得票数作先后排序,2位正式候选,2位替补候选),学院推荐排序第1的候选人参加学校特别评审,若成功,则排序第3的候选人替补。
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28008056,经济学院427。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