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院组织开展了2020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共认定19位同学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15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现予以公示,11位同学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具体名单请在学院四楼公告栏查询。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8日—2020年10月12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10月12日16:00 前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薛老师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