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挖掘、宣传我校学生自立自强的优秀典范,树立大学生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弘扬自强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勇于实践,敢于创新,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现决定开展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励志华章,勇于争当自强
三、活动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孝敬父母、自强不息,做出感人事迹;
2.勤奋好学,2019年度学生素质评价专业素质项列专业(班级)前30%;或进步明显,专业素质项排名较上一年提高30%以上;
3.科研能力强,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科技活动或学科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4.参加志愿者、义工、社会实践等活动,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先进个人或具有相应荣誉或成果,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参加文艺、体育和其他相关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
6.自主创业,艰苦奋斗,本人为所创办经济实体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7.担任学生干部,热心服务同学,为所在集体赢得较高荣誉或做出较大贡献;
8.做出其他感人或突出事迹。
四、活动安排
1.学生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下载报名表(附件1),向学院递交申请材料。
2.学院初评推荐(12月7日-12月14日)
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公开评审和评议,确定拟推荐1人。学院将拟推荐学生申请材料于12月14日前纸质稿交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fwzx@zjgsu.edu.cn。
3.学校初选(12月14日-12月16日)
学校将学生申请材料匿名编号整理,由专家评委进行匿名评选,确定排名前10选人进入决赛并获“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其余学院推荐学生获“自强之星”提名奖。
4.决赛(暂定12月23日)
候选人参加公开决赛,进行陈述展示,包括5分钟个人展示+2分钟即兴陈述(或评委提问)。评委(专家评委、大众评委)根据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根据分数高低最终评出“自强之星”金奖1人,银奖2人,铜奖3人。
5.后期宣传
活动后期将对10名“自强之星”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五、奖项设置
“自强之星”金奖1名,颁发奖杯及奖金2000元。
“自强之星”银奖2名,颁发奖杯及奖金1500元。
“自强之星”铜奖3名,颁发奖杯及奖金1000元。
“自强之星”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金银铜获奖学生奖金不兼得)。
“自强之星”提名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学生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