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建阵地建设,为广大师生党员提供相对固定的学习教育活动场所,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活力,学院于经济楼516室设立“党员之家”。为充分发挥“党员之家”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党员、积极分子以及其它师生服务,经经济学院党委研究,制订如下规定:
一、“党员之家”由经济学院党委建设,由基层党支部支委负责日常管理,旨在为全院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广大师生服务。
二、“党员之家”管理人员要规范管理,热心服务,营造良好的党建氛围,为使用者提供优质服务。
三、“党员之家”活动室供全院各党支部、师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开展组织活动、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座谈讨论等使用。
四、“党员之家”开放时间为:业余时间为主。学院各党支部借用“党员之家”活动室,须提前两天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党委审核后方可使用。
五、在“党员之家”学习和开展活动应服从负责部门管理,遵守纪律,爱护财物,整洁卫生;阅览时间不妨碍他人学习,文明使用通讯工具。
六、“党员之家”的书籍、报刊限于室内阅览、观看,一般不允许外借,如确有需要,应办理外借登记手续,资料借期为7天。不允许涂写损坏。
七、“党员之家”的电脑及各种设备未经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八、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经管理人员检查设备、资料、卫生等状况后方可离开。
附件: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党员之家会议室借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