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经济学院2020年度先进个人和各项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浏览次数:348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经济学院2020年度先进个人和各项奖学金评选方法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进程

   1.3月31日前报送先进个人名单(含毕业班);

   2.4月9日前完成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其中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

   3.4月14日前报送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人数和发放金额统计(含毕业班);

   4.4月15日前上交先进个人、各项奖学金登记表。

   二、工作依据

   1.先进个人评选参照学生手册(2020)《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15〕218号);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学生手册(2020)《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5〕215号)、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及各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要求,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外,需体测的其他学生均要求体测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评奖。

   三、其他说明

   1.2020年度评奖评优工作期间,各辅导员应负责做好所带学生的答疑工作;

   2.评奖评优各项表格详见附件内容;

   3.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0571-28008057,地址:经济楼427办公室。

   附件:先进个人、各项奖学金常用表格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