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2021学年第二期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340


为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和引导发展对象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和学校党校安排,决定于近期举办2020/2021学年第二期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发展对象。即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分为6个模块,分别是集中辅导、网上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社会实践和网上自测。

1.集中辅导(至少安排4讲):由学校党校及各分党校分别组织,其中学校党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分党校可采用联合办班的方式,由主办的分党校负责。辅导形式可为专家授课或播放视频(其中播放视频不多于1讲)。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请假制度,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分党校批准。缺席次数超过2次,不能结业。

2.网上学习(共计10学时):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在“浙江工商大学网上党校学习平台”进行。

1)平台网址:党支部另行通知

2)学时要求:总学时需达到10个;其中必修学时6个,选修4个;

3)开放时间:即日起——515日(5月14日前完成学习);

4)学习程序:各分党校将学员按网上党校学员导入模板格式(见附件1)导入学习平台并加入相应班级后,学员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进行学习。

3.个人自学:由各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自学内容。

1)参考资料:《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

2)关注“共产党员”微信,学习相关内容。

3)撰写心得体会,字数不少于1500字,严禁抄袭。作为依次思想汇报存入党员档案,上并传至网上党校平台(心得列表-发表心得-类别-心得体会)。作业未交或不符合要求者考核不合格。

4.研讨交流:各分党校需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学员进行学习交流。交流发言提纲上传至网上党校平台(心得列表-发表心得-类别-交流讨论)。

5.社会实践:要求学员参加分党校自行设计的实践活动,或者参加党支部的支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等。

6.网上测试。学员在完成前5个模块后,党校将开放自测平台,每个学员有3次自测机会。自测须达到60分。

三、培训要求

1.积极参加党校学习,按时到课,不无故缺课或迟到、早退,严格请假制度,有事请假须由分党校批准,无故缺课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培训考核为不合格。

2.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课余合理安排时间认真自学,做好自学笔记。

3.按要求完成6个模块培训内容的学员考核为合格。参加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是入党的基本条件。


 联系电话:0571-28008054


 中共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党校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