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倡导和鼓励广大学生,特别是资助对象积极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激励我院学生自立自强、努力成才,表彰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资助育人”中的积极作用,现决定开展经济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7月5日-9月6日
二、评选对象
参加2020-2021学年院内勤工助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品德良好,态度端正,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华浪费;
2.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3.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出色地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任务,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并任期满一学期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评选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无不良记录。
四、奖项设置
经济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3人,颁发院级荣誉证书;其中院内评选排名第一者,推荐参评浙江工商大学第五届勤工助学先进个人,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及奖金200元。
五、评选程序
此次评选活动主要由学生自主申报,负责勤工助学的老师对申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随后交由经济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审会商议讨论,学院综合考虑学生用工表现情况进行人员推荐,学校学工部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六、报送材料、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材料
附件1电子版:请将文件名以“‘姓名+班级+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表”命名发送。
(二)报送时间
请于9月6日11:00前将报送材料发送至邮箱:631550915@qq.com。
七、有关要求
本次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宁缺毋滥,确保评优工作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
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0571-28008057。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