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日前学院组织开展了2021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补报认定工作,因校学生处调整,我院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名额增加,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辅导员与班主任审核,学院审核,两次补报共认定27位同学为普通资助对象,具体名单请在学院四楼公告栏查询。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4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1月4日16:00 前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各年级辅导员。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