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6浏览次数:364

各培养学院及2023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为保证我校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质量,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浙商大研〔2018〕26号),省级优秀毕业生请各培养学院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评选。

二、工作要求

1.名额分配。各学院依据研工部下达的名额开展本学院的评选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学院省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名额表”。

2.材料报送。各学院完成评选工作并经公示5天后,请于22715:00前将“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学院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JGSUYGB1040@163.com,纸质版汇总表报送至1040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28877048

特别提示:“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供学院评审时使用,申报同学所交表格须严格按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填写说明(见附件3)进行填报。

 

附件1:各学院省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名额表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学院汇总表

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研究生工作部

2023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