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经济学院2022年度先进个人和各项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浏览次数:344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度非毕业班学生素质评价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经济学院2022年度先进个人和各项奖学金评选方法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进程

1.3月31日前报送先进个人名单(含毕业班);

2.4月10日前完成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其中专项奖学金另行通知);

3.4月17日前报送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人数和发放金额统计和获奖名单(含毕业班);

4.4月底前完成综测系统先进个人、各项奖学金登记表申请。

二、工作依据

1. 先进个人评选参照学生手册(2022)《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浙商大学〔2022〕124号);

2.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考研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参照学生手册(2022)《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22〕123号)、各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及各专项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3.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文件要求,除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均需在评奖年度内,体育课成绩或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 分)及以上

1)两学期均是体育课,算两学期成绩均分;

2)一学期体育课,一学期体测,其一达80分及以上即可;

3)只有体育课/体测,达80分及以上即可

三、其他说明

1.2022年度评奖评优工作期间,各辅导员应负责做好所带学生的答疑工作;

2.评奖评优各项表格详见附件内容;

3.联系人:莫老师,联系电话:0571-28008057,地址:经济楼427办公室。

附件1:2022年度先进个人名单【样表】

附件2:2022年度评奖人数和发放奖金统计表【样表】

附件3:2022年度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先进个人获得者名单【样表】

附件4:学生素质评价、评奖评优相关办法

附件5:经济学院单项奖学金评比办法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