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学院:
为倡导和鼓励广大学生,特别是学生资助对象积极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激励我校学生自立自强、努力成才,表彰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资助育人”中的积极作用,现决定开展第七届浙江工商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3年3月-5月
二、评选对象
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并任期满一学期及以上;
(五)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六)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2022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无不良记录。
四、奖项设置
(一)评选浙江工商大学“勤工助学之星”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800元。从中择优推荐3名同学至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参评省级“勤工助学之星”称号。
(二)评选浙江工商大学“优秀勤工”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元。
五、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一)择优推荐
1.“优秀勤工”评选。各用工部门、学院严格按照《2022/2023学年各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报送。
2.“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各用工部门、学院至多从“优秀勤工”中推荐1名参选“勤工助学之星”评比,参选人员需严格按照如下要求报送个人事迹材料:
(1)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展现不畏困难、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2)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材料配图5张左右,图片内容与材料密切相关,主题突出,每张图片配10字以内文字说明,图片为高清图,2M以上,RGB色彩模式。图片再单独打包另附1份。
(3)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六、活动实施
(一)学院学生申请(截止至4月6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推荐材料(按学校“个人事迹材料”报送要求自备word文档)和附件1,向学院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xyjcxz@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经济427。
(二)学院初评(4月7日至4月12日)
经济学院根据学生情况进行公开评审和评议,确定经济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3人,颁发院级荣誉证书;其中院内评选排名第一者,推荐参评浙江工商大学第七届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三)学校评选
请用工部门、学院于2023年4月19日前将报送材料纸质版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11,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zjgsuxsgl@163.com。报送材料包括:
1.报送材料纸质版:《浙江工商大学第七届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用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1),用工部门/学院勤工助学负责人签字、盖章。
2.报送材料电子版:(1)“勤工助学之星”个人事迹材料打包以“用工部门/学院+姓名+勤工助学之星”命名;(2)《浙江工商大学第七届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用工单位推荐汇总表》,以“用工部门/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汇总表”命名。
(三)组织评选。学校根据各用工部门和学院推荐,组织专家遴选复评和线上投票,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事迹宣传。活动后期对10名校“勤工助学之星”的优秀事迹将通过浙商大学生处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推荐至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的“勤工助学之星”优秀典型事迹经省中心择优后将在省级相关媒体平台推荐宣传,特别优秀的将推荐至全国相关媒体平台。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28877252。
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第七届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用工单位推荐汇总表.xlsx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