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希望杯”青年创新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次数:378

全院青年师生:

根据《“希望杯”青年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商大团[2019]35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创新精神、提高在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育一批高质量、高层次的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强化实践育人功能,现将2023年“希望杯”青创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通知如下:

 

申报资格

1.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其中,青年教师作为申报者的项目合作成员须至少有两位在校青年学生;青年学生作为申报者的项目须至少有一位校内指导教师。

2.青年教师申报者须为本校当前正式在职的教职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青年学生申报者须为我校在2024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博士生)。

3.所有项目申报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项目推进。

 

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不设选题指南,但不鼓励青年学生申报基础理论研究。

2.项目分为学术科技作品项目和创业项目两类,重点为“希望杯”系列竞赛培育优质项目。

3.项目原则上应在6个月内完成并提交项目成果,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含负责人),原则上不多于5人。

 

申报程序和名额分配

1.项目申报者须填写《“希望杯”青创项目申报书》(附件1)、《“希望杯”青创项目汇总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经由学院团委负责人审核后提交。

3.项目实施限额申报,每个学院原则上可申报项目不超过6项。

4.跨学院申报项目,原则上由项目第一申请人向所在学院申报。

5.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将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结题要求和资助

1.获批立项项目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结题申报,结题需提交结题申请报告和结题成果,成果可为已发表成果或研究报告,也可以为不超过20页的项目展示材料(特指参加本年度“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获奖项目),相关文字材料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结题验收项目将一次性给予资金支持。

2.项目结题验收将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验收以合格和不合格区分。项目成果获得公开发表成果直接认定为结题合格,特别优秀的将被评为优秀结题。

3.本项目的结题不设延期申请,不申报结题项目视为放弃。

 

名方式

1.提交方式:立项申报工作以学院为单位开展,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1和附件2,于5月3日24:00前将电子版文件打包上传至科技部邮箱:jjxykjbdw17@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命名为:“负责人姓名+希望杯青创立项”,学院将会进行初步审核。

2.联系方式:经济学院团委科技部邵同学,18958992581。

 

2023年4月17日


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希望杯”青创项目申报书

附件2 浙江工商大学“希望杯”青创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