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浏览次数:480

学院2020级各班级、学生:

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现已启动,为积极落实此项工作,学院依据《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公布本通知。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3年经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成员如下,学院领导、系室主任、学办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随机抽取)、学院纪委委员。

二、预推免程序

(一)自愿申报

研读推免相关文件,根据推荐条件,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推免承诺书》(附件4),并将上述材料与奖励分对应的证明材料(如证书等)打包压缩发至邮箱631550915@qq.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均以“推免+班级+姓名”命名。纸质表(申请表、汇总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至经济楼427办公室莫潇杭老师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9日16:00。

(二)初审公示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按照相关要求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公示,初审公示时间7月3—7月5日。

(三)综合审查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学校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由于学校尚未下发正式通知,故推荐名额暂未确定

(四)公示

推荐人选及备选人员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或联系莫潇杭老师(电话:28008057,经济楼427室)。

三、附件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推荐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汇总表

附件4:推免承诺书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