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2023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公布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354

为进一步做好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促进评审工作精细化、标准化、科学化,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评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以及具体的评审工作,制定《2023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评审办法通知如下:

 

   任:院长  院党委书记 

副主任:院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研究生负责人)

   员:教授代表(随机抽取)  国贸系主任   经济系主任  数字经济系主任  纪委委员(代表)  研究生教学科研秘书      学办主任      研究生代表(随机抽取)

   书:研究生辅导员


附件:2023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经济学院

202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