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号)和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43号)要求,加强学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举办第十七届“彩虹杯”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参赛对象
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参赛平台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
(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
四、活动时间
报名和提交电子稿截止时间
10月10号
文稿组织审批和答辩
10月11-15号
(具体答辩时间待另行通知)
五、比赛形式
大赛设为两个赛道:
1. 成长赛道。面向普通本科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
2. 就业赛道。面向普通本科全日制三、四年级学生和全体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
六、参赛要求
1.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每名选手的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2.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七、奖项设置
1.院级比赛
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将分别评选
一等奖5人 二等奖10人 三等奖15人
同时学院将分别推荐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各5件参加校级复赛。
2. 校级比赛
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分别设置:
金奖4名 奖金1000元
银奖4名 奖金800元
铜奖4名 奖金500元
优胜奖若干名 奖金300元
参赛选手创新学分获得参照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获得省赛、国赛奖项的学生,按照学校《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3)31号)另行给予奖励。
对于获得校赛金、银、铜奖的学生,还提供以下激励措施:
1.优质单位推荐:对获奖学生建立人才库,提供不少于5次的优质单位推荐。
2.就业创业培训:对获奖学生提供不少于1次的就业创业相关培训。
3.实习实践机会:对获奖学生提供2次500强企业的实习、实践机会。
4.就业创业导师:为获奖学生推荐导师,提供专业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5.知名企业调研:组织获奖学生走进知名企业,开展不少于2次的调研。
八、报名与联系方式
(具体平台开放时间,学院之后将另行通知)
请参加成长赛道的同学在大赛平台(百度搜索“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官网)提交以下参赛材料:
1.生涯发展报告:介绍职业发展规划、实现职业目标的具体行动和成果(PDF格式,文字不超过1500字,如有图表不超过5张)。
2.生涯发展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
请参加就业赛道的同学选手在大赛平台(百度搜索“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官网)提交以下参赛材料:
1.求职简历(PDF格式)。
2.就业能力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
3.辅助证明材料,包括实践、实习、获奖等证明材料(PDF格式,整合为单个文件,不超过50MB)。
所有参赛同学请在10月10日24:00前将以上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zjgsujcxz@163.com
比赛报名交流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