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通知 | 关于举办第十七届“彩虹杯”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号)和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43号)要求,加强学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举办第十七届彩虹杯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参赛对象

经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参赛平台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

(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

 

四、活动时间

报名和提交电子稿截止时间

1010

文稿组织审批和答辩

1011-15

(具体答辩时间待另行通知)

 

五、比赛形式

大赛设为两个赛道:

1. 成长赛道。面向普通本科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

2. 就业赛道。面向普通本科全日制三、四年级学生和全体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

附件1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1)

附件2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2)

 

六、参赛要求

1.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每名选手的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

2.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七、奖项设置

1.院级比赛

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将分别评选

一等奖5       二等奖10       三等奖15

同时学院将分别推荐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各5件参加校级复赛。

 

2. 校级比赛

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分别设置:

金奖4 奖金1000

银奖4 奖金800

铜奖4 奖金500

优胜奖若干名 奖金300

 参赛选手创新学分获得参照浙商大教〔2016134号文件《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获得省赛、国赛奖项的学生,按照学校《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331号)另行给予奖励。

对于获得校赛金、银、铜奖的学生,还提供以下激励措施:

1.优质单位推荐:对获奖学生建立人才库,提供不少于5次的优质单位推荐。

2.就业创业培训:对获奖学生提供不少于1次的就业创业相关培训。

3.实习实践机会:对获奖学生提供2500强企业的实习、实践机会。

4.就业创业导师:为获奖学生推荐导师,提供专业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5.知名企业调研:组织获奖学生走进知名企业,开展不少于2次的调研。

 

八、报名与联系方式

(具体平台开放时间,学院之后将另行通知)

请参加成长赛道的同学在大赛平台(百度搜索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官网)提交以下参赛材料:

1.生涯发展报告:介绍职业发展规划、实现职业目标的具体行动和成果(PDF格式,文字不超过1500字,如有图表不超过5张)。

2.生涯发展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

 

请参加就业赛道的同学选手在大赛平台(百度搜索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官网)提交以下参赛材料:

1.求职简历(PDF格式)。

2.就业能力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

3.辅助证明材料,包括实践、实习、获奖等证明材料(PDF格式,整合为单个文件,不超过50MB)。

 

所有参赛同学请在10102400前将以上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zjgsujcx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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