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6〕273号),《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商大学〔2012〕260号)文件规定,依据《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细则》、《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学院组织开展了本科学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定工作,经学生申报,学院基本条件审核,材料审查与评分,共评定57名本科学生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具体评定结果见附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0级:傅巧玲 、唐闯、李丽、张怡璐瑶、于慧萍、李寅霞、方欢、 高倩、张丽梅、蔡松汲、胡鑫雨、李文慧、马溪艺、朱子萌、谢晨玙、张俊丽、卢喻晨、黄馨云、朱嘉祺、胡艺、刘锦铭
2021级:丁绮红、梅艺凡、周文静、王晶、李文芯、刘文丽、陈欢、李雪、张鑫宁、严丽妍、 徐诗惠、 熊丽君、 倪楚君、黄怡祯、 张荣荣、刘诗莹、翁杭
2022级:吴春梅、陈虹邑、陈捷、刘政、陈志盛、李雨华、华文锦、李爱民 、李赵萌、王康宁、汪臣志、聂愈蕴、张楚妍、梅淑倩、马明晶、杨德秤、陈燕、杨曌玥、穆亚峰
以上排名根据推荐顺序排序。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5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1月5日13:00 前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28008838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