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4浏览次数:19

事业编制,浙江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浙江引才
 2024年05月04日 11:30 
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片


1

招聘单位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浙江省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浙江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五家省级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之一;浙学研究中心、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发展战略和公共政策研究院为浙江省首批新型重点专业智库。

机构规格为正厅级,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2

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共8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图片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6月30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3

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通过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公开发表、能反映个人科研水平、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学术论文1-2篇。

图片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报名系统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考核

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和面试。专业水平考核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专业水平考核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

1.专业水平考核

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初审通过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学术论文进行考核。

根据专业水平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通过专业水平考核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凭本人身份证,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运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考核完毕,根据规定办法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水平考核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适合聘用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4

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https://sky.zj.gov.cn/,干部人事/诚聘英才);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3125(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人事部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620号(邮编:310007)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571-87059412


编辑:荐职君
来源: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声明:本文由浙江引才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