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24年度“叶晓林卓越教育奖学金”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1浏览次数:894

经济学院2024年度“叶晓林卓越教育奖学金”申报通知


各班级:

    为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服务学校和学院卓越发展建设。我院优秀校友国企951班叶晓林捐赠设立“经济学院卓越教育基金”,设立“叶晓林卓越教育奖学金”助力学院学生卓越成长成才。依据《经济学院卓越教育基金管理办法》(浙商大经济党〔20249号),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叶晓林卓越教育奖学金”申报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专业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实践应用能力。评奖期内无挂科重学课程。

3.有较强的综合素质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在班级学风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

4.根据捐赠人意愿,同等条件下,优先面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

5.正常在籍在校学生,当前不处于学籍异动状态(含休学、延期毕业等)。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成绩优异,参加全国四六级英语考试且成绩62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8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101分及以上。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署名单位须为浙江工商大学)在学校规定的A+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代表学院在“挑战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代表学院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4.个人荣获浙江省十佳大学生(含提名奖)、浙江省优秀党员、全国三好学生、全国自强之星(含提名奖)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5.个人在浙江省大艺节、浙江省大学生运动锦标赛等文艺、体育赛事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重大荣誉(不含团体项目)。

6.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赴国外(境外)攻读研究生学位。

三、奖励名额与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评审奖励学生10人,每人3000元,并颁发证书。若为团队竞赛获奖,则由团队负责人申请奖励,按团队贡献系数自主分配奖励。

四、特别评审与奖励

我院学生前往校友企业实习,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评选出3名优秀实习生,实习时长2个月及以上的奖励5000元。毕业前成功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另奖励8000元。为避免重复,此项与上述3000元奖励在同一年度内不兼得。

    五、评选要求及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采用个人自愿申报或辅导员推荐等形式产生,申报学生填写《叶晓林卓越教育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应支撑材料。

2.根据学生申请材料,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提出候选名单。

3.基金日常评审办公室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者材料汇总报送管理委员会并召开工作会议,根据标准开展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

4.公示结束后,奖学金按规定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中,名单报学校基金管理办公室备案。

5.经“叶晓林卓越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学院发布文件公布获奖学生名单,在学生大会上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叶晓林卓越教育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应作证材料,于1225日前发送至邮箱zjgsuxsgz@163.com,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经济429办公室。


中共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41211

叶晓林卓越教育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