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8浏览次数:22

学院2022本科各班级、学生:

 

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现已启动,为积极落实此项工作,学院依据《经济学院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公布本通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经济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成员如下学院领导、系室主任、学办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随机抽取)、学院纪委委员。

 

二、预推免程序

(一)自愿申报

研读推免相关文件,根据推荐条件,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XX学院)浙江工商大学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推免承诺书》(附件5),并将上述材料与奖励分对应的证明材料(如证书等)打包压缩发至邮箱qiujguo@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均以“推免+班级+姓名”命名。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72518:00。

纸质表(申请表、汇总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交至经济楼431办公室老师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前期所提交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不符或造假的,将取消资格成绩

 

(二)初审公示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按照相关要求对申请者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公示。

 

(三)综合审查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学校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由于学校尚未下发正式通知,故推荐名额暂未确定。

 

(四)公示

推荐人选及备选人员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或联系老师(电话:28008837,经济楼431办公室)。

 

三、附件

附件1附件1:浙商大学〔2024〕126号 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附件2:浙商大经济〔2024〕7号 经济学院推免实施细则.pdf

附件3:附件3:(XX学院)浙江工商大学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4: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5:附件5:推免承诺书.docx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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