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以下简称“杭商院”)师资队伍建设,推动杭商院高质量发展,经学校研究同意,拟双聘选派符合杭商院师资需求的中青年骨干专任教师到杭商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工商大学中青年骨干专任教师,选派教师近两年教学科研业绩分排名学院前50%;
2.原则上进入浙江工商大学工作5年及以上;
3.师德师风良好,无违纪处分记录;
4.符合杭商院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具体见附件1)。
担任浙江工商大学中层及以上职务人员和年薪制人员原则上不得双聘至杭州商学院。
二、选派任务
1.双聘人员优先完成浙江工商大学所在学院的年度及聘期内各项任务;
2.双聘人员承担杭商院学科建设、课程建设等职责,完成杭商院96课时/学期的核心课程教学任务;
3.组建杭商院教学、科研团队,指导杭商院年轻教师开展科研工作,并完成合作申报厅级及以上课题2项或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三、选派政策
双聘人员与浙江工商大学、杭商院签订选派协议,协议内容包含服务期限、人事关系、双聘薪酬等。具体为:
1.服务期限
本轮双聘服务期限为2年,选派期满尊重双聘人员意愿,由三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双聘选派。
双聘选派期间,双聘人员年度教学科研业绩分排名浙江工商大学所在学院后50%,则解除双聘合约。
2.人事关系
双聘人员人事关系属于浙江工商大学的所在学院,双聘期间杭商院按协议履行相关管理职责,并对专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双聘薪酬
杭商院向双聘人员支付“基础绩效+成果奖励(X)”的双聘薪酬,双聘人员完成约定的专项任务,可计发5万元/年的基础绩效,此金额分为基础部分(72%)和考核部分(28%),其中基础部分按月发放,考核部分需在选派期满且专项任务考核合格后另行计发。
以杭商院为作者单位发表学术论文、或者主持教学科研项目的,可以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X),具体参照杭商院的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高层次教学成果计分奖励办法等政策执行。
四、选派程序
1.10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填写《双聘选派赴杭州商学院工作报名表》(附件2);
2.11月15日前,所在学院(部门)审核、鉴定并签署同意双聘意见;
3.11月20日前,杭商院聘岗委员会对拟聘教师进行评议,形成拟聘建议人选,报学校人事处;
4.学校双聘工作组评审后,提交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签订三方协议,办理双聘手续。
五、具体工作安排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及时填写报名表,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部门)于11月15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交人事处1032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以下邮箱:wzh@zjhzcc.edu.cn;kxc036@mail.zjgsu.edu.cn。
杭州商学院人力资源处联系人:韦之豪,电话:69936053,681099;
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联系人:金丽琴,电话:28877281,672257。
人事处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