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2026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公布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8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做好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促进评审工作精细化、标准化、科学化,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评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以及具体的评审工作,制定《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评审办法通知如下:


主任:院长、院党委书记

副主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负责人)

委员:国贸系主任、经济系主任、数字经济系主任、纪委委员(代表)、研究生教学科研秘书、学办主任、教授代表(随机抽取)、研究生代表(随机抽取)

秘书:研究生辅导员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


附件: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