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现就2026-2027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张贴在学校经济楼4楼公告栏。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0日
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商大学〔2020〕104号),现就2026-2027学年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张贴在学校经济楼4楼公告栏。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