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浏览次数:13

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校内专任教师双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人〔2025〕21号)及《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稻盛2025〕21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学校人事处同意,稻盛商学院将开展2025年度校内双聘教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面向浙江工商大学校内全职在岗在册的专任教师。

二、聘任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岗位与名额

本次聘任设置A岗、B岗、C岗三个岗位类别,具体名额如下:

A岗:不超过2人

B岗:不超过3人

C岗:不超过3人

(二)聘任条件与程序

按照《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规定施行。

三、相关说明

1.此次申报聘任,业绩成果有效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近三年”指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

2.本次入选“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人员支持周期为两年,考核周期与聘期一致。

3.本次所报送的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均须已录入相关系统,并已通过审定。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员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申请表》(附件3),并将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连同佐证材料(电子稿)2025 年10月11日前提交所属学院。

2.申报人员所在学院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规范审核程序,对申报人员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将纸质版《申请表》《汇总表》于2025年10月17日前交至1号科研楼稻盛商学院129办公室(教工路校区)/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203办公室(下沙校区);电子版《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以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夹名打包,连同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freyaming@163.com。

联系人:明薪

联系电话:28008383/665428

 

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

2025年9月29日   

 

 

附件清单

附件1浙商大人〔2025〕21号 关于印发校内专任教师双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申请表

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申报汇总表

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申报汇总表.xlsx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申报表.docx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pdf附件1:浙商大人〔2025〕21号 关于印发校内专任教师双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