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校内专任教师双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人〔2025〕21号)及《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稻盛〔2025〕21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学校人事处同意,稻盛商学院将开展2025年度校内双聘教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面向浙江工商大学校内全职在岗在册的专任教师。
二、聘任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岗位与名额
本次聘任设置A岗、B岗、C岗三个岗位类别,具体名额如下:
A岗:不超过2人
B岗:不超过3人
C岗:不超过3人
(二)聘任条件与程序
按照《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规定施行。
三、相关说明
1.此次申报聘任,业绩成果有效支撑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近三年”指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
2.本次入选“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人员支持周期为两年,考核周期与聘期一致。
3.本次所报送的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均须已录入相关系统,并已通过审定。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员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申请表》(附件3),并将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连同佐证材料(电子稿)于2025 年10月11日前提交所属学院。
2.申报人员所在学院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规范审核程序,对申报人员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将纸质版《申请表》《汇总表》于2025年10月17日前交至1号科研楼稻盛商学院129办公室(教工路校区)/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203办公室(下沙校区);电子版《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以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夹名打包,连同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freyaming@163.com。
联系人:明薪
联系电话:28008383/665428
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
2025年9月29日
附件清单
附件1:浙商大人〔2025〕21号 关于印发校内专任教师双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申请表
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申报汇总表
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申报表.docx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稻盛商学院校内双聘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1:浙商大人〔2025〕21号 关于印发校内专任教师双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pdf


